黑龙江新闻网讯 从7月1日起,个人开网店要实名登记。记者从哈市工商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对于个人开办网店的,哈市工商部门建议其申办营业执照,但不是强制执行,而是自愿申请。同时,记者从哈市地税局了解到,网店所缴纳的税费绝不会成为网店发展的负担。
今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这一规定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哈市工商局企业处处长郭为民表示,网店实名制能督促开办者诚信经营,也让遇到纠纷的消费者维权更方便,消费者可以按照网店工商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向其所在辖区的工商部门投诉。目前,哈市工商部门并不强制网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是由网上市场举办者(如淘宝网)对其进行实名认证和管理。网店若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只需要交纳23元的个体工商登记工本费。
关于纳税问题,哈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网店的纳税标准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无论采用何种税收方式,纳税都不会成为企业发展的负担,纳税额一般可根据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可上浮或者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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