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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想领12岁女孩“出去过日子”10天犯下两宗罪
2010-07-02 09:45:1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林月荣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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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日讯 17岁少年大志,近日被市检察院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强奸罪而批准逮捕。大志暗恋邻家12岁女孩毛毛一年多,在“领毛毛出去过日子”念头的强烈驱使下,今年5月将其骗走,辗转大庆、海城、沈阳,还想继续远走时,被警方在沈阳火车站抓获。

  大志一家去年来哈打工,租住在毛毛家附近,认识了还在读初中的毛毛。大志经常跟毛毛及其同学一起玩,大志开始喜欢上毛毛,但没有表达出来,这种暗恋情绪促使他产生把毛毛领走,靠自己打工“两个人出去过日子”的想法。

  5月5日18时许,大志偷拿了家里的钱,然后到毛毛学校门口,等其放学后,跟毛毛说,要带其到哈站溜冰。没有防备的毛毛将书包交给同学,就跟大志上了出租车。可出租车一下子开到了大庆。当天22时许,大志在宾馆强行与毛毛发生性关系。5月7日,他们又坐火车到了辽宁海城,在宾馆里大志不顾毛毛反抗多次强奸了她,还威胁她“不脱光衣服就整死你”。

  与此同时,毛毛家长已从送书包的同学那儿得知毛毛是跟大志走的,便向大志家要人。两家人追到大庆时,毛毛的家长接到了大志从辽宁打来的电话:领毛毛出来,就是想两个人过日子,“你们不用惦记,也不用找我俩。”此后,两家家长不断通过电话劝说,让大志带毛毛回哈,可大志竟不再接电话了。

  5月13日,毛毛家长向警方报警。警方通过跟踪大志的手机,确定大志带着毛毛已到了沈阳,5月15日凌晨1时,在沈阳火车站,正准备带着毛毛继续“南下”的大志被警方抓获。近日,市检察院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强奸罪对大志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