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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六次人口普查11月1日启动 首用卫星遥感划分区域
2010-07-06 14:51:44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蕊 吴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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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王蕊摄

  东北网7月6日讯(见习记者王蕊 吴萌)7月6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0年11月1日零时开始,我国将全面启动第六次人口普查。届时,我省20余万名普查员将在10天内完成对全省3800多万人的普查登记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此次人口普查将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以掌握我国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及其变化等情况。登记对象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外籍人口。调查内容主要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徙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内容。届时,全省20余万名经过专门培训的普查员分别进入普查区逐户、逐人、逐项进行询问并填写普查表,在10天内完成对全省3800多万人的普查登记工作。正式登记结束后,将通过自查、互查和联查等形式完成全面复查,与11月中旬开始登记质量验收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据黑龙江省统计局首席发言人、副局长刘树胜介绍,本次人口普查已经进入准备阶段,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组建人口普查机构、划分及普查区地图、完成户口整顿、进行普查试点等工作。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大,人户分离现象普遍,为了确保人口登记不重、不漏,各级政府加强人员保障,目前,全省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共到位9211人,同时,在肇东市完成了省级区域规划和地图绘制专项试点工作,首次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进行普查区域划分;在哈尔滨市平房区进行了省级综合试点工作,为我省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积累经验。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人口普查是搞清人口状况和人们居住情况的基本途径,对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