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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8日开始 千余院校计划在黑龙江招生17.7万人
2010-07-08 07:10:3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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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8日讯 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今天全面开始。今年,全国千余所院校计划在黑龙江省招生17.7万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10.6万人,本科录取率约54.36%,比去年增加7.25个百分点。在今天率先开始的提前批录取中,共有113所院校计划在黑龙江省招生2241人。整个录取的征集志愿及公布录取结果等将相继进行。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和损失,省招考办昨天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跟踪日程表上网核对录取结果

  今年全省高考录取日程时间表已经公布,从7月8日18时左右起,“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黑龙江教育信息网”等开始陆续公布各批次高考录取结果,有关高校也将陆续寄发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所有通过高考被录取的考生都须登录“龙招港”核对所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有效性,以“龙招港”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未经“龙招港”公布的录取结果无效。

  随时注意征集志愿信息

  虽然各批次征集志愿日期已经公布,但每批次是否有征集志愿,需征集志愿一次、二次还是三次,每批每次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从几时开始至几时结束,目前都无法确定,而且在征集志愿过后即投档录取。因此,考生一定要密切关注“龙招港”(www.lzk.hl.cn)随时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千万不要错过时间,失去机会。

  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要仔细阅读正式征集志愿通知中有关限定条件及要求。凡高考成绩未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预录取”或“院校在阅”结果,而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勿忘第二次填报志愿

  今年在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录取进行中,即7月27日8时至7月30日8时,全省将统一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含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和各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志愿。省招考办特别提醒:凡在第二次填报志愿前尚未被录取,即未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特别是分数相对较高的考生,既要不失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征集志愿的机会,更不要忘记填报第二次志愿。如在第二次填报志愿后查询到已被上一批次院校录取,其所填志愿则无效。

  录取时间表

  ①提前批录取院校: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时间:7月8日-10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10日。

  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国家部委直属高校、“211”工程等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11日-17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14日-17日。

  ③本科二批录取院校: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19日-25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22日-25日;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录取时间:7月26日-30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29日-30日。

  ④本科三批录取院校:省内外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录取时间:8月1日-8日;征集志愿时间:8月6日-8日。

  ⑤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公安(司法)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间:8月10日-12日。

  ⑥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招收专科层次的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间:8月13日-20日;征集志愿时间:8月17日-20日。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