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省公安厅决定9日成立督察组,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收回外借警车、警车号牌。
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警务督察总队将组成联合督察组,直接深入到有关单位,对外借的警车、警车号牌逐一进行回收,要求限期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对流失到社会人员手中的警车、警车号牌,发现一起,及时严肃查纠一起,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省公安厅将加大路面查纠工作力度,兑现有奖举报承诺,积极发现、及时查扣、收回外借警车、警车号牌。举报电话:0451—82696526(白天),82696524(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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