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张寒冰)昨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家电以旧换新及家电、汽车下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家电以旧换新第二批试点省份,黑龙江省于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同时公布了黑龙江省家电下乡及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的新政策。
哈市5企业可办家电以旧换新
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又一旨在拉动内需、扩大消费需求的惠民工程。黑龙江省实施这一政策后,有本省户口的个人或在本省注册的法人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后,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新家电,原则上可将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享受财政补贴。同时补贴设置上限,标准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哈尔滨市居民可到黑龙江黑天鹅家电有限公司、哈尔滨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正阳家电有限公司、哈尔滨联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三联家电哈尔滨家电广场、大商集团哈尔滨家电商场等5家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中标企业,交售旧家电、购买享受补贴的新家电。
个人“家电以旧换新”不得超过5台
“家电以旧换新”可采取先交旧后购新、先购新后交旧及送旧购新等方式。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购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
与以往家电生产销售企业自行开展的以旧换新本质上的区别是,此次回收的废旧家电统一交给指定的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和环保处理,避免了废旧家电再次流入市场和进行马路拆解。据统计,去年黑龙江省家电年报废量为150万台左右。
家电汽车下乡“扩容”
自今年起,黑龙江省的家电下乡享受补贴的9类产品最高限价大幅提高。其中,彩电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7000元,电脑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根据黑龙江省农民群众的实际消费需求,黑龙江省还将电饭煲纳入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设最高补贴限额65元。目前有7家生产企业、126个型号电饭煲中标,预计下半年投放黑龙江省市场。
同时,汽车下乡和摩托车下乡政策将继续实施,实施日期分别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2013年1月31日。同时,黑龙江省地产下乡汽车提高5%补贴标准的政策也将继续执行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该政策使黑龙江省76个型号的地产汽车纳入了省增加5%补贴范围。
“黄标车”以旧换新补贴18000元
为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扩大汽车消费。今年年初起,黑龙江省提前报废老旧汽车的最高补贴标准由原规定6000元/台提高到13000元/台;提前报废“黄标车”的最高补贴标准由原规定6000元/台提高到18000元/台。同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12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受理期限由2010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
家电以旧换新注意事项
1.购买人每交售1台旧家电,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中标销售企业在5个家电补贴品种中任意购买1台新家电。
2.购买人要配合回收人员如实填写以旧换新凭证的信息,包括: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旧家电回收价格等。
3.交售的旧家电主要部件要齐全。(1)电视机: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2)空调: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3)冰箱: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4)洗衣机: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等;(5)电脑:显示器、机壳、电源、主板、CPU、内存条等。
4.对购买的以旧换新新家电要求退货的,符合“三包”规定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补贴资金后再退货。消费者可凭以旧换新凭证,在中标销售企业继续选购新家电。
家电以旧换新操作流程
1.先交旧后购新。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购买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
2.先购新后交旧。在中标企业购买新家电———中标企业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购买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销售企业申领补贴。
3.送旧购新。将旧家电送回收企业交售———凭有效身份证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并办理申报补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