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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劳动能力鉴定费分级收 最高收费为400元/人次
2010-07-16 08:32:0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东北网7月16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该局提交了相关请示,该局对黑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批复。省、市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按照不同标准收取,其中最高收费为400元/人次。
据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含因病和非因工鉴定)费由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省级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市级为260元/人次。有争议的疑难劳动能力鉴定或委托鉴定收费,省级为400元/人次、市级为360元/人次。另外,劳动能力鉴定费和被鉴定人在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机构需要进行医学检查、诊断的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及医疗服务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及医疗服务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病和非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由个人支付。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