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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教师办班授课三年禁评优秀
2010-07-16 08:47:02 来源:生活报  作者: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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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1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举办、推荐课外辅导班、在课外辅导班授课,违者将被取消3年内评选先进、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行政处分。据悉,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有6所示范性高中被亮黄牌警告处理。

  记者在连日来的采访中发现,近期社会上各类课外辅导班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招生宣传战,并打出了“名校名师授课”的招牌,哈市一些知名初中、高中的校名频频在宣传单上出现,一线名师的名字“出镜率”也非常频繁。

  据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李景禄介绍,我省去年11月专门下发了《关于严禁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举办、推荐课外辅导班、在课外辅导班授课。对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办班或授课所得,并取消其3年内评选先进、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今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共查处不规范办学行为和公办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学校18个,对18名校长给予了相应处分,对6所示范性高中给予亮黄牌警告处理。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