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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罚单”开自2021年 交警部门:经鉴定为假罚单
2010-07-20 07:22:5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宁钰 王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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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0日讯 市民刘先生近日收到了一张自“未来”的超速罚单,这张签发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的罚单签发单位地址为南岗区埃德蒙顿路;更奇怪的是该罚单标明“及时缴纳罚款不扣分”。

  据刘先生介绍,他近日收到的罚单显示:6月14日他在哈同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速,该罚单上有刘先生驾驶车辆“超速”时的照片,并要求其在7日内到指定银行(邮政银行)缴罚款,并注明“7日内不缴纳罚款的,每日生成2元滞纳金”。刘先生认为,当日他的确在哈同高速公路上驾车经过,但他所驾驶的车辆并未超速,且更可疑的是,该罚单的签发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签发单位为“黑龙江省交警巡逻大队”,签发单位地址为“黑龙江省南岗区埃德蒙顿路305号”。该罚单还注明“及时缴纳罚款的将不对驾驶员扣分处罚”。

  为了查明此事,刘先生来到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经查,刘先生所驾驶车辆近日并没有违章记录。据总队交通处秩序科王科长介绍,刘先生所收到的是一张假罚单。首先,并不存在“黑龙江省交警巡逻大队”这个单位;其次,驾驶员所驾驶车辆在出现超速行为后,交警既要对驾驶员进行罚款的同时也要对其进行扣分处罚,不存在“及时缴纳罚款不扣分”这回事;再次,交警部门指定驾驶员持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的,仅有农行和建行两家银行,并无邮政银行。

  据交通处秩序科王科长介绍,最近他们集中接到驾驶员收到“假罚单”的投诉,经查,以上“假罚单”多发生在哈同高速公路、大耿家转盘道附近及哈平路等地。王科长提醒驾驶员,驾驶员接到可疑罚单可向交警部门核对罚单来源,王科长表示,近期他们将对“假罚单”的来源进行追查,也请有此经历者拨打热线电话:18604500889。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