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2日讯(李鹏 记者侯巍) 2010年3月3日,林口县林业派出所接到林口县朱家镇石板沟村村民朱香报案称自家山场的林木被盗伐。接报后林业派出所立即对此案进行了调查,但由于报案时间与案发时间间隔较长且逢大雪时节,现场遗留有价值的线索较少,致使案件侦破工作进展缓慢。
案件发生后,朱香对林业派出所未能及时破案表示不满,相继找来牡丹江晨报、黑省江日报记者对此案进行报道,导致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此案,且负面影响较大。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同志也对此案予以了高度重视,并做出了重要批示。为了能够尽快查清案件,消除负面影响,林业派出所于3月31日向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大队求助,请求给予技术帮助。技术大队与林业派出所民警配合对此案进行侦破。技术大队两名民警连续多日冒雪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反复勘验,并在现场的林木上提取了一根纤维和大量已经冰冻的锯屑及部分落叶松、桦树断头。与此同时,林业派出所工作人员向两名民警提供了一根绳索和三台汽油链锯(其中一台为朱香所有),要求进行同一认定。
由于对汽油链锯的检验鉴定在国内还未有正式的学术报告,此项检验鉴定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在巨大的压力下,技术民警根据工具痕迹检验原理,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经过反复检测认定了现场提取的纤维与嫌疑绳索的物质种类相同。同时技术民警加班加点对提取的锯屑、断头与链锯样本反复进行比对检验,经过十余天的不懈努力,终于将其中的一个锯屑上的线条痕迹与制作的样本上的线条痕迹对接相吻合,并最终得出结论3月3日朱家镇石板沟被盗伐的林木是朱香家汽油链锯所锯。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刘忠(系朱香的丈夫)如实供述了自己趁朱香外出之机,在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私自采伐林木500余株出售。事后由于害怕被追究责任,刘忠便与妻子朱香商量以报假案的方式企图蒙混过关的犯罪事实。现犯罪嫌疑人刘忠已被刑事拘留,涉案的其他嫌疑人在进一步取证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