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3日讯(王浩霖 记者杨林川)7月21日,绥芬河市公安局处理了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件,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7月20日,绥芬河市人民医院王大夫到治安大队报案称,有人从5月22日开始在医院的厕所门上多次写侮辱性话语对其及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此事在医院内部和社会上引起轰动,给相关人员在精神上和工作上都造成很大影响。
治安大队受案后,立即向局党组请示,局领导高度重视,命令尽快侦破此案。经过大量调查取证,违法行为人黄某,海伦市人,因无事取乐,故意编造有害于王大夫名誉的事例。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黄某交代了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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