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哈尔滨
搜 索
哈尔滨医疗工伤生育险缴费基数调整
2010-07-26 08:57:2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菲菲 樊金钢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7月26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哈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近日调整。

  根据哈尔滨市统计局公告,哈尔滨市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61元,月平均额为2438.42元。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依据各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和哈市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缴费基数自2010年4月起调整,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4月至7月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补差金额,在征缴8月份费用时一并补收,并按规定补划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自2010年4月起,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按3月份养老金标准确定,低于哈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按平均养老金确定。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