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对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违反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通知》强调,从明年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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