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8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哈尔滨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8平方米和2009年年底新增廉租家庭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的续发工作,将于下月启动。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续发将改变以往由廉租户家庭到指定部门领取全年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的模式,首次采取向廉租户银行存折里按季度划款的方式。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王绍华主任介绍,哈尔滨市自2003年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就是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款,由其自行到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住房。以往哈尔滨市都采取按年度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指定部门领取。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哈尔滨市的实际,从今年下半年起,将采取为廉租户开设银行存折,按季度向符合条件的廉租户家庭划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款的方式。
据介绍,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可以减少中间环节,使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廉租户的手里,减少了廉租户家庭领取补贴款往返奔波劳苦;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廉租户家庭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对廉租户进行审核,对那些因条件改善、已不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家庭实施退出机制,停发廉租房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可以避免对已退出廉租房保障范围的家庭无法追讨已领取的廉租房租赁补贴的窘境,使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真正用于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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