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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首批公租房“摸石头过河” “蜗居”者盼安居
2010-07-29 09:07:1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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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如今在城市里,市民愁住房已成一个普遍现象,而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不仅愁一间房,甚至愁一个“床”。在街头,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小广告:“出租男床、女床”,这样不起眼的信息却在帮助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解决着住宿问题。近日,记者走访了哈尔滨市抚顺街人才市场附近街区的几家小旅馆和出租房,亲眼目睹了一些外来务工者的十分简陋的居住条件。

  “蜗居”者盼安居

  7月22日上午,记者根据抚顺街头一张出租男床位的小广告指引,走进安心街49号2单元一个半地下室。走下去看到,里面的居室是套间,里外屋各有8张集体宿舍式的铁床铺,上下两层。屋内供人行走的空间十分狭小。据外屋刚起床的一名房客介绍,在这里租床位的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每张床位每天出租价格5元,现已客满。记者走进里屋,看见一位躺在下铺看武侠小说的房客。他说自己是双城人,在附近一家塑钢窗厂工作已3年,该厂不提供住宿,一直这样租床位住着。记者问,在哈尔滨长期工作,为何不租一套房子。他说,一是房屋租金高,二是房主们多愿意把房屋出租给一个家庭,一个人或两人合租,房主们担心安全问题,不好租。

  随后记者又发现,在一些小旅馆也出租男床位。在安广街一家小旅馆一个不足12平方米的小房间内,有6张铁床,屋内连放置床头柜的空间也没有。每个床位的出租价格也是5元。记者到这时,这里只剩下一张待出租的床位。老板娘介绍,由于靠近劳动力市场,承租床位的多是外地来哈打工者。记者观察了一下,这里有公共卫生间,但不提供淋浴服务。每个床位的被单和褥单都看着不干净。老板娘坦言,由于床位费便宜,被单和褥单做不到定期清洗更换。

  记者注意观察了一下,那一带小旅馆的客房价格一般是每日10元至30元,但这一价格对那些收入不保、或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长期居住仍然难以承受。

  不单是这些打工人员存在住宿困难问题,每年大量高校毕业生留在大城市工作,他们虽然有一些收入,但买套房子住还是不敢奢望。他们渴望安全又价格适中的租赁房能让他们在城市里生活得有尊严。

  探访哈尔滨首批“公租房”

  有人将以上人群形象地比喻为城市里的“夹心层”。所谓“夹心层”是指既买不起商品房,也不符合廉租房、经适房、动迁房条件,游离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外的住房困难群体。对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国家已经有所关注。

  6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7部委向社会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紧张的城市,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我省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也在起草中。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障处孙处长介绍,近年国内个别经济发达城市已出现少量公共租赁住房。上海市部分区县先后推出人才公寓、蓝领公寓等公共租赁住房;2008年,深圳率先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此后,北京、江苏等地也陆续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在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大城市,对公共租赁住房也有很大需求。孙处长介绍,在我省,公共租赁住房已被正式纳入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哈尔滨市年内也将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得知在哈尔滨群力西区首批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已经动工兴建,记者随即到那里探访一番。

  来到群力西区,记者走进由哈尔滨建工集团市建五公司承建的E16、17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建设工地,据这里的工人们说,该公司承建的两栋楼都已建到5层以上。

  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介绍,5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已经动工了。这部分住房主要以40、50、60平方米(建筑面积)户型为主。当记者问:“这些公共租赁住房究竟啥模样,将来如何使用?”投建者们也说不清。据该项目前期处负责人介绍,在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均能从居住功能上满足要求。至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多少间集体宿舍,包括多少套住房,能改善多少名低收入者的居住条件,具备何种条件的人申请方可入住等问题时,目前还没有成形的意见。

  建设资金如何解决值得关注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目的是拓展住房保障的兜底范围,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人口扩大到有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按照国家7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可以使用划拨土地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亦可以给开发商优惠政策,在出让的土地内让开发商按一定比例配建。本着“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但对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据哈尔滨市群力西区易地安置工程暨保障住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建设资金来源有:银行贷款、哈尔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局内资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完成今年的工程计划,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建设单位的融资渠道,仍可为今后我省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提供一些思路。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土地和资金的供应,将是各地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关键问题。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人士分析,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中央政府至少目前不愿补助太多资金,建设资金将主要由地方政府筹集。如果地方财力不足,将会严重制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他认为,《指导意见》虽让地方政府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但鉴于出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可能在几年内收回建设成本。政府不给优惠政策,就难以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和经营的积极性。

  在他看来,起草中的《指导意见》里,如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将值得关注。

  链接

  何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分两种: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新职工,居住条件恶劣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中“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是指部分劳动者随着收入增长,几年后将具备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支付能力,对政府保障的需求是阶段性的。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