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日讯 日前,针对吉林化工原料桶流入松花江可能给松花江沿岸居民用水水源造成影响,为全面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市应急办特制定《关于应对吉林化工原料桶流入松花江应急处置沿江居民用水安全指导性意见》。意见指出,沿岸饮用松花江水或以浅层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的乡(镇)、村屯要迅速成立保证饮用水安全领导小组。
同时,各有关区、县(市)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松花江沿江村屯井水水质的监测,根据上游水到达时间加密检测频率,如出现水质异常,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由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制定应对措施,立即停止取水。各有关区、县(市)还应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水质问题,立即启动预案。如当地水质受污染,采取送水车送水、村屯设立临时取水点、村屯一对一互帮以及异地调水等方式,把措施落实到人,保障居民供水。
各有关区、县(市)环保部门要在市环保部门统一指导组织下,加强对松花江水质的监测,及时通报信息。一旦出现异常由区、县(市)政府发布通告,提前禁止在江滩放牧、旅游、江内游泳、垂钓、采砂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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