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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监局将于3日前成立鸡西市“7•31”透水事故调查组
2010-08-02 17:44:42 来源:东北网  作者:路云强 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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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日讯 (记者 路云强 孙晓锐) 记者从2日15时召开的鸡西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将于今明两日之内成立事故调查组,就“7•31”透水事故原因和责任追究展开调查。

  在2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中央级媒体记者针对“此次事故中成功升井的2人为何都是领导”进行了提问,询问该矿是否执行了“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抢险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方东初向记者介绍,鸡西市煤矿企业自2006年6月1日就开始实施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求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其实要早于今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而对于事故中仅有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二人成功升井,方东初告诉记者,据两人初步介绍,事故发生前由于此二人都有巡查和监督责任,往返于各个工作面。当透水事故发生时,二人所处位置距井口较近,才得以逃生。

  另有媒体记者提问,恒鑫源煤矿发生透水的初判原因系“采动过程中与原国有重点煤矿采空区积水贯通导致事故发生”,是否该矿存在着越界开采的问题?是否发生事故时该矿并非在回撤设备,而是继续开采生产?

  方东初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明确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而针对于该矿是否存在“越界开采”,是否在被列为关闭矿井进行组织回收、回撤期间继续开采等一系列问题,应由事故调查组统一认定。如果存在以上行为,一定严肃查处。

  据其介绍,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将于今明两日之内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调查事故原因及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