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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三条景观路开始限速 中山路50-60公里/小时
2010-08-03 08:59:3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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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哈尔滨市政府今天正式发布实施《关于加强中山路埃德蒙顿路城乡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2日开始,车辆在中山路、埃德蒙顿路、城乡路三条景观大道行驶将被限速,行人随意横穿道路或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将被处罚。

  今年是哈市的“项目建设提速年”,全市560多个大项目中涉及道路改造的有522个。目前,中山路、埃德蒙顿路、城乡路三条景观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但由于车辆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法制观念淡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章掉头、在车行道乱停乱放,大量行人随意横穿道路、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等违法行为频繁发生,不但造成大量交通安全隐患,引发了多起恶性交通事故,也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

  《通告》规定,中山路、埃德蒙顿路和城乡路路段,由道路中心线自左向右第一车道至第三车道为快速车道,其他车道为慢速车道。机动车在中山路快速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慢速车道则不得超过50公里;机动车在埃德蒙顿路、城乡路快速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在慢速车道则不得超过60公里。从两侧出入口驶入的机动车,只准右转弯进入慢速车道通行,禁止在快速车道行驶。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禁止摩托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通行。中山路上公交专用道路段,只准许公交车辆行驶,禁止其他机动车驶入或违法停放。设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公交车辆只许在公交专用道内依次通行,禁止占用其他车道。

  在中山路(珠江路至永和街路段)、埃德蒙顿路和城乡路路段,非机动车应在设有非机动车通行标志或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在人行道通行的非机动车,只准许单排行驶,并应主动避让行人,确保通行安全。

  《通告》同时规定,行人在道路上通行要按规行走,禁止随意横穿道路或在机动车道内行走。沿街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禁止占用机动车道停放车辆。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