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些停车需求不大、只有沿街单位车辆停放,且道路较宽、交通流量不大的路段,沿街单位可以以拍卖底价优先购买停车场使用权,设置为该单位自用停车场
●目前可实行POS机计时收费和智能计时收费两种形式。逐渐推行城市“一卡通”,将停车场智能化收费管理并入“城市通智能IC卡”管理系统
●将成立停车场监管机构,对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处罚。停车场监管机构还重点对市区内没有合法手续的违法经营性停车场进行清理
东北网8月4日讯 近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地方税务局等七部门联合签发《哈尔滨市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目标确定,今年底,哈尔滨市将完成对市中心的商业区、旅游区、行政区等停车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区域的停车泊位规划设置、招标拍卖,实施规范化管理。
明年底将完成二环路以内的停车泊位规划及拍卖
据了解,《方案》将彻底改变哈尔滨市现有的停车场经营管理方式,对全市道路停车场采取合理规划、公开拍卖、上缴财政、规范经营、科学管理、计时收费的经营管理模式。目前,首批停车场招标拍卖工作已按照《方案》要求顺利开展。
《方案》中还明确,今年底前,对哈尔滨市非商业区、旅游区、行政区的区域路段,继续进行停车泊位规划,施划停车标线,进行规范管理。到2011年底,完成二环路以内区域的停车泊位规划设置、招标拍卖,并实施规范化管理,使哈尔滨市停车产业初具规模,停车秩序明显改善。同时,对哈尔滨市一些停车需求不大、只有沿街单位车辆停放,且道路较宽、交通流量不大的路段,本着单位门前停车场该单位有优先使用权的原则,在拍卖前可与该单位协商,该单位可以以拍卖底价优先购买停车场使用权,设置为该单位自用停车场。
拍卖后各管理处无条件将停车场交付中标者经营
《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好停车场招标拍卖工作,并将哈尔滨市中心区的商业区、旅游区、行政区按照停车需求、收费价格不同进行划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作为停车场招标拍卖顺序。同时,要制定详细的停车泊位规划,包括出租车乘降站等的规划等。对首批中心商业区实行经营权招标拍卖的停车场进行计时收费试点,制定招标停车场计时收费(试行)价格,并利用新闻媒体发布停车场招标拍卖公告,公布即将拍卖的停车场的场地位置、泊位数量、收费标准、管理要求。
《方案》明确,要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停车场招标拍卖通报会,确定在招标拍卖前,停车场仍由有关管理处经营管理;招标拍卖后,有关管理处要无条件将停车场交付中标者经营,并且要予以协助和支持。停车场招标拍卖后,要立即完善停车场许可证、占道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审批文件、泊位保险等有关证照手续。停车场中标单位要立即开始安装或设置有效的计时设备,组织停车场管理人员按照管理规定统一进行培训。
将停车场收费并入“城市通智能IC卡”管理系统
在收费管理方式上,目前可实行POS机计时收费和智能计时收费两种形式。城投公司须对计时收费停车场智能化收费管理系统和停车诱导系统进行开发,财政部门予以支持,逐渐推行城市“一卡通”,将停车场智能化收费管理并入“城市通智能IC卡”管理系统。
在日常监管方面,将成立停车场监管机构,依据《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停车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处罚。停车场监管机构还重点对市区内没有合法手续的违法经营性停车场进行清理。
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拍卖停车场周边的违法停车行为的取缔,保证停车场的合法利益。同时,加强对在停车场内违法设置的停车障碍和违法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