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4日讯(吴殿峰 记者 高长利)8月4日,省环境保护厅出台汛期水体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严密监视松花江等流域水质状况,预防洪涝灾害引起的污染事故,确保全省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方案提出,在8月10日前,全省所有涉水的国、省控监测断面都要开展监测工作。松花江省界监测断面由肇源环境监测站承担,监测频次每天不少于6次。其它流域监测工作由属地承担。
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各市地环保部门要与属地防汛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当地汛情,做好应急监测的准备工作,一旦当地发生污染事故,要及时跟踪监测特征污染物,加大监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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