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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开展汛期环境风险排查 对6处隐患下整改令
2010-08-05 15:31:34 来源:东北网  作者:林丽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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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5日讯(林丽 记者 高长利)为有效防止汛期污染事故的发生,鹤岗市环保局日前组织开展了汛期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分别对饮用水源及尾矿库、重点风险源、放射源使用单位及医疗行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共排查企业40余家。

  开展饮用水源及尾矿库排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鹤岗市对全市三座饮用水源地(五号水库、鹤立河水库、细鳞河水库)和鹤立河出境断面进行了检查和水质抽查监测,水源地周围无任何污染风险源,水质均符合国家标准;尾矿库排查工作责成萝北县环保局排查,没有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开展重点风险源排查,杜绝类似吉林化工原料桶冲入松花江事故发生。对盛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风险源单位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万达化工有限公司设置危废贮存库、防水围堰,并将废铅泥转移至危废贮存库内;要求盛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加快污水处理工程调试进度并投入使用,杜绝偷排、直排;要求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2日内将265只原料桶按要求存储;要求清华紫光英力农化有限公司原料和废弃桶按要求存储。

  放射源使用单位及医疗行业废水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共检查放射源企业15家,共计50枚放射源,目前均处于安全稳定状态;检查医疗单位5家,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对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下达限期转运至市传染医院统一焚烧处理的通知。

  排查整治工作中,鹤岗市共发现环境隐患问题6处,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此外,该市环保部门还将采取跟踪问效和限时办结方式,强化整改任务的落实,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整治成效。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