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8月10日讯 日益发达的交通运输,带来的是经济的繁荣,而在车辆倍增的同时,车祸也在递增,交通肇事犯罪亦在上升。路况欠佳、车况不良;疲劳驾驶、酒后行车;判断失误、不当超车;超速、超载、无牌无照……引发了一桩桩惨痛的交通事故。
车祸,如一只从天而降的恶魔,侵袭着健康人的身体,吞噬着鲜活的生命,酿造了一个个人间悲剧,给无数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有的人感慨车祸出得古怪,有的人叹惜车祸的巧合,其实,那些驾驶员往往是在行车时忽略了也是最不应该忽略的一点——谨慎,于是,车祸就在刹那间发生了。交通事故成为隐形“杀手”
7月24日18时20分,在301国道上由西向东下桥的位置,一辆摩托车在过横道时,与一辆厢货车相撞,致使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
7月25日15时10分,在建华区党校街运建集团门前发生一幕惨剧,一辆银灰色沃尔沃S80型轿车,将一对母女撞飞30多米,致使母女双亡。
8月2日18时,301国道新江桥收费站附近,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吉普车相撞,将坐在摩托车后座的乘车人撞飞五、六米远,后经120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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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黑镜头”构成了“黑数字”。下面这组数字让人确信,“车祸猛于虎”决不是危言耸听。记者在市交警支队统计的2010年1—7月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表上看到,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64起,死亡75人、受伤230人。
统计数字和研究资料表明,因机动车违法肇事163起,造成75人死亡、229人受伤,机动车违法肇事现象尤为突出,占全部交通事故的99.39%。而这其中,最让人痛心的就是,肇事逃逸的占13起,死亡9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主因
翻看公安交管部门的分析资料,记者看到,公路上交通事故多于城区,城区多于县区,驾驶客车、货车肇事最为突出。今年1—7月份,客车肇事87起,造成35人死亡,138人受伤;货车肇事27起,造成15人死亡,25人受伤;摩托车肇事32起,造成10人死亡、46人受伤。相比之下,二、三级公路交通事故更是多发,1—7月份,二、三级公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60起,造成42人死亡、115人受伤,分别占公路交通事故总数的85.71%、82.81%和90.55%。
在总结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中,人们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淡薄是一条主要原因。此外,车辆驾驶人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屡禁不止,也致使交通事故不断发生。
从事交警工作已24年的梅里斯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黄朝金向记者介绍,尽管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市道路交通建设也随之加快,但是道路建设与交通工具的增多相比仍显滞后,致使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拥挤”,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目前,市区车流量比前几年增加了几倍甚至十几倍,车速也随之攀升,再加上混合式交通,行人常把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混为一谈。此外,在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司机不仅安全意识差,车技更是“差”得吓人,交通知识也浅薄得惊人,尤其是在公路上,在岔路口急转弯或在众多车辆中“见缝插针”的现象时有发生,非常危险。扼住交通事故“第一杀手”的咽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市今年1—7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下降24.77%,死亡人数减少2.60%,受伤人数下降14.5%。然而,交通违规现象和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因素让我们不得不看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须从源头下手。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孙静海认为,交通治理,交警部门责无旁贷,但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更是缺一不可。交通治理不是交警部门独自就能轻松完成的任务,人、车、路、环境四个要素都是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问题的关键环节。就目前全市交通状况来看,在人、车、路、环境等方面都有待加强,治理道路交通,我市应围绕人、车、路做文章。
此外,针对人们当前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严峻现实,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质,是一个切实可行、收效快的好办法,但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加以保证。
更重要的是,全市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在人流、物流、车流增加的情况下,在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人数从高发到基本控制再到逐年下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