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近日我省启动了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清查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以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建设资金。此次检查将严肃查处虚报套取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挥霍强农惠农资金等行为,不仅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对于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是继去年全国开展清理“小金库”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又一项重大决定,对于充分发挥强农惠农资金作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省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参加范围扩大到了市县,在第一时间把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到各地各部门。省政府成立了由两位副省长任组长、省直20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据介绍,这次专项清查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清理各级财政和部门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包括对农民的各种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补助、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补助等,也包括基本建设支出用于“三农”方面的资金。二是在清理的基础上,检查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验收等环节。
这次专项清查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时限是2007至2009年。重点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如用于农村水、电、路、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等。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
据了解,通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将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从政策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资金拨付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