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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保密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
2010-08-16 14:14: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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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部署学习宣传工作。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摄
刘国中讲话。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 摄

  东北网8月16日讯 (记者 孙晓锐)16日,省《保密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保密局)学习宣传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黑龙江<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具体安排意见》。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保密委主任刘国中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保密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订保密法的颁布,体现了国家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对于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党和国家备项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学习宣传好保密法,是应对当前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素质能力、推进保密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对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国中就做好学习宣传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好保密法、宣传好保密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各成员单位要带头抓好施行前的学习宣传工作,为保密法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三、学习宣传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要加大对涉密人员、公务员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保密法学习和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拾遗补缺,形成合力。五、各单位要在做好本级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将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保密法的新高潮;新闻单位要积极采取行动,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学习宣传;司法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工程,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和特色性。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习宣传格局,为保密法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不断推进我省保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