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是黑龙江省最早实行“三棚一草”改造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区,其创新棚改模式,探索的典型经验值得推广借鉴。
伊春市地处我国东北小兴安岭腹地,是重要的国有林区和开发最早的木材生产基地。开发建设60年来,伊春林区为国家生产木材2.4亿立方米,累计上缴利税、育林金60亿元,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伊春开发建设时期,一直以“先生产,后生活”为主,上世纪50至70年代,建设一大批草泥拉合辫、板夹泥简易、砖木结构的住房,形成连片棚户区。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伊春林区逐步陷入“两危”境地,财力不足,使林区职工住宅年久失修,生活条件十分简陋。广大群众迫切盼望早日解决住房问题。
伊春市委、市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促进发展的机遇,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并提出用3到5年时间,将伊春市内23万户、1176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这一“安居工程”、“民心工程”目标全面完成。
去年,伊春市克服重重困难,共完成棚户区拆迁面积18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72万平方米。2010年国家棚改任务为54883户,加上城市棚户区改造,全市力争完成6万户、建设住宅300万平方米。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完成拆迁65万平方米,11961户,开工64万平方米。其中棚改完成拆迁43万平方米,8550户,开工32万平方米;城市棚改完成拆迁22万平方米,3411户,开工32万平方米。
伊春市棚改始终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与加强生态建设、提升城市功能相结合,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创新探索出棚改“五个结合”。
———棚改与撤并林场所、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从保护生态资源大局出发,伊春市大规模实施林场所撤并,进行生态移民。全市第一阶段撤并30个林场所。
———棚改与烧柴改革相结合。长期以来,林区一直沿袭以木举炊取暖的陈习,现年均耗木材70多万立方米。伊春市结合棚改,对区局址部分家属区、中心林场,推广以废弃菌棒、秸秆、稻糠等为燃料的生物质气化工程;对居住户较少的林场所推广使用生物质多用炉;对畜牧养殖区,开发利用垃圾沼气。
————棚改与打造生态旅游产业相结合。全市围绕打造8个旅游名镇,编制了总体规划和棚改项目报告。汤旺河林业局被列入全省旅游名镇之一,通过棚改进行全新规划改造。原乌马河林业局西岭林场居民龚保民致富不忘家乡,一期投资4亿元,用两年时间全面改造建设生态经济新西岭,现已建设综合旅游服务中心等配套工程。伊春市还将旅游观光沿线公路两侧危房改造列入棚改重点,目前已改造1101户,搬迁3273户。
———棚改与“四城联创”相结合。伊春市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园林城、森林城、卫生城和文明城的目标,重点对生活环境脏、乱、差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同时实施美化、绿化、亮化、硬化工程,将“冒烟楼”并入集中供热网,对多年的平房、裙房等进行拆除,使城市文明程度大为提升、城区面貌焕然一新。
————棚改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伊春市率先实行棚改与廉租房补助资金捆绑使用的方法,让更多的困难职工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