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3日讯 近日,五常市警方连续破获“飞车抢劫”和“入室偷窃”系列案件,令人费解的是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为自己设定“作案目标”,或把“未满16岁”当挡箭牌而猖狂作案。但他们均没料到,法律却没有“预定空间”,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惩治。
没等“完成目标”,“飞车抢匪”被捉
今年6月10日,五常市警方接到报案,一女子凌晨去山河镇火车站途中,被骑红色摩托车男子将皮包抢走,包内有3万多元现金及贵重物品。
接到报案后,五常警方结合五常、山河、安家等三镇接连发生的抢劫案并案侦查。
在排查过程中,杜家镇居民宋某被警方纳入视线。经查,宋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刑16年,年初刚刑满释放,无正当职业,家里有一辆红色摩托车。据反映,宋某驾驶技术高超,一般不与村民来往,常独自骑摩托车外出,特别是7月末以来,宋某经济情况突然好转,花4万多元购买了新房。专案组认定宋某有重大嫌疑,于8月12日将其抓获。
宋某对飞车抢劫作案12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面对“二进宫”,宋某绝望地说:“我本打算抢够了钱,买房娶媳妇好好过日子,现在全完了。”
“未满16岁”不是“免罪金牌”
“我还不到16岁,现在你们抓着我也关不了我。”坐在审讯室中的犯罪嫌疑人温某,带着一丝挑衅和侥幸的神色。
这个将“未成年人”当成“免罪金牌”的15岁少年,先后在五常镇周边多次行窃,均因其未满16周岁而被教育后释放,但他这次抢劫后果“很严重”,失去了自由。
温某生于1994年8月,2009年,温某加入一团伙参与集体行窃,看到年龄较大的同伙纷纷受到制裁关的关、罚的罚,而他因未满16岁,被教育后免刑释放了,他便打定主意要趁自己未“超龄”时,多偷几回。
2010年5月以来,相继有人报案称一窃贼持刀作案且伤人逃逸。警方从案件中判断犯罪嫌疑人和温某极为相似,立案对温某进行网上通辑。
近日,温某被警方抓获,其交代了今年春节以来在五常镇周边地区作案30余起,盗窃、抢劫财物折合人民币近5万元的犯罪事实。这一回,“不满16岁”也帮不了他的忙了,依据法律规定,因其犯罪性质恶劣,必须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