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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年内全面建设“共同沟” 地下管线综合置于沟内
2010-08-30 08:48:19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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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因为无序管理,城市道路被反复挖掘、地下管线时常被挖断,严重影响城市安全、道路畅通。对此,29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获原则通过,近期将发布实施,年内哈市将全面启动“共同沟”建设,所有线路综合置于地下“共同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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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建设管线单位有偿使用

  《办法》规定,今后城市道路改造,要采用缆线共同沟、管线共同沟等方式建设和管理地下管线,即在城市道路下统一建设一条综合性地下管道、通道,将各类缆线、管道综合置于沟内。

  其中,缆线共同沟包括沿城市道路地下构筑的用于承载电信、广电、交通信号、城管监控、铁路信号等各类通信光(电)缆的综合性、通用性地下管道、通道。而管线共同沟则是指沿城市道路地下构筑的用于承载供水、排水、供热等各类公用设施管线的综合性、通用性地下管道、通道。

  据了解,目前上海、昆明、杭州等地也开始建设这种“共同沟”,效果很好。《办法》提出,“共同沟”由政府投资建设,也可吸收社会资金建设,建成后由管线单位有偿进行使用。

  2

  统一申报每年12月报下年度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哈市今后将在新建城市道路和改造道路中规划建设“共同沟”。

  为解决地下管线建设各自为政、分散实施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哈市规划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制定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同一区域,不同地下管线,同步施工,避免反复挖掘。

  而各管线单位应在每年12月20日提交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以在6月20日前提出申请进行调整。凡是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私自施工属于私建滥建工程,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3

  统一踏查产权及管护单位“平面会签”

  为避免再发生挖断相邻管线的事故,《办法》着重规定了“综合平面会签”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自综合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日期前30日,持地下管线工程立项的批准或核准等文件及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然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管护单位进行现场踏查,平面会签,明确各管线建设单位和权属单位的监护范围和管护责任,保障安全。

  此外,《办法》规定,今后,哈市地下管线建设将实行严格的档案信息管理,建立“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地下管线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地下管线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为哈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服务。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将根据实际变化进行更新,并纳入城市应急抢险体系。届时,鼠标一点,不论是交通信号、城管监控、供热管线等情况,借助该地理信息平台,哈市市区任何地点地下埋着哪些管网,各自的管径、材质、埋深等都一目了然。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