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1日讯 因欠10元电费,家里突然被断了电,道里区哈药路277号居民徐先生一家生活受到影响。供电部门提醒市民:每月20日后仍有欠费,将被停止供电。
徐先生说,27日,正在上班的他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称家里突然停电了,因担心老人着急,他请假回家查看,既没收到欠费通知单,邻居家又都没有停电,无奈他找到物业帮忙。一连折腾了两天,冰箱里的速冻食品都化了也没查出停电原因。最后,他在附近一家邮政储蓄网点查询发现,停电原因是欠了10元电费。因缴费后仍未恢复供电,他又到供电局大厅办理了恢复供电的相关手续。
经过连番奔波,家里终于恢复供电,但被停电“闹”的周末都没有休息好的徐先生认为,电业部门通常将欠费催缴单贴在单元门上,有时会被人随手撕掉或丢失,导致用户无法及时了解欠费情况产生欠费,并非故意拖欠,停电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电业部门应该改进告知方式,及时让用户了解欠费情况。
对此,哈尔滨电业局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说,对欠费未按规定时间缴清的用户停电没有欠费数额规定。如用户在当月20日后仍有欠费,则将被停止供电。通常在发生欠费后将通过向用户居住地贴提示欠费单方式两次告知用电户。
友情提示
为防止提示欠费单丢失,用电户可在所在区供电局大厅售电窗口免费办理手机短信提示业务,以方便及时缴费。
此外,恢复供电通常在缴费后半小时至1小时之间,如未恢复供电,用户可直接拨打“95598”客服热线,提供用户号(12位的微机查询号),电话办理恢复供电。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