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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轮奸精神病女子分别获刑11和6年
2010-08-31 11:23:5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庆光 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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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31日讯 看到一名女子疑似有精神病,两男子顿生邪念,将其骗到某旅店内实施奸淫。日前,哈市的王某、赵某因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6年。

  2010年5月的一个晚上,王某和赵某吃过饭后,到哈市道外区某小区内散步,当他们遇到23岁的小丽时被其美貌所吸引,俩人便动了邪念。经过一番试探,王某和赵某发现小丽目光呆滞,神情恍惚,和正常人不太一样。“美女,这么晚了,看你不太开心啊,有什么事我们哥俩可以为你效劳!”王某主动上前搭讪。小丽有些害怕地说“没、没,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小丽说话断断续续,王某赵某对视一眼,一脸的坏笑。在确信“小丽的确跟正常人不一样”时,王某紧接着说:“现在时间还早,咱们找个地方玩玩,随后我们哥俩送你回家。”说着,还掏出几张钞票在小丽面前晃了晃,得到小丽“行”的回答后,王某打车把小丽带到了道外区的某旅店一房间内,王某先对小丽实施强奸,一个小时后,王某给赵某打电话,赵某到达后又对小丽实施了强奸。旅店老板看到小丽衣装不整地从房间里哭着跑出来,便上前询问情况,小丽手指着外面,什么也说不出来,随后,老板向警方报了案。据了解,小丽是一名是精神病患者,案发当日,与父母吵了几句,一气之下,从家里跑了出去,结果找不到了回家的路。

  哈市道外区法院经认为,被告人王某、赵某违反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己构成强奸罪,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判处王某强奸罪,有期徒刑11年,赵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可依法减轻处罚,获有期徒刑6年。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