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科教·就业  >  就业
搜 索
黑河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0-09-01 14:10:12 来源:中国黑河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要求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近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直7个事业单位1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详情请登录黑河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hrsbb.gov.cn)。

  2010年8月26日


黑河市爱辉历史陈列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按照《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市办文[2008]3号)的规定,根据爱辉历史陈列馆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爱辉历史陈列馆隶属中共黑河市委宣传部,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爱辉陈列馆是全国唯一一处以全面反映中俄东部关系史为基本陈列内容的专题性遗址博物馆。陈列馆现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馆、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爱辉陈列馆在全国文博界享有较高声誉,并发挥着巨大的爱国主义教育作用。

  爱辉历史陈列馆坐落在清代第一任黑龙江将军衙门驻地、中俄《爱辉条约》签订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代爱辉新城遗址内,遗址位于黑河市区东南32公里爱辉镇内。馆内职工均居市区,早晚馆内专车通勤。爱辉陈列馆是黑河最重要的窗口单位之一,是黑河最受欢迎的历史文化旅游景点。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面向社会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录用。

  三、招聘计划

  爱辉历史陈列馆现有编制30人,本次招聘3人,纳入编内。

  具体岗位如下:

  (一)博物馆陈列形式设计人员1名;

  (二)计算机网站建设与维护人员1名;

  (三)会计1名。

  四、招聘范围

  所有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统招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道德素质;

  2、爱岗敬业,积极、勤奋,吃苦耐劳,开创性工作;

  3、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技能,服从岗位变动;

  4、身体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

  (二)岗位条件

  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所需专业毕业;计算机能力达到省一级以上;有社会实践经验的需提供实践证明及佐证材料。

  1、博物馆陈列形式设计

  艺术设计、美术学或绘画专业毕业,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完成博物馆陈列形式设计。

  2、计算机网站建设与维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或网络技术工程专业毕业,能够胜任陈列馆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并能解决馆内与计算机相关的技术问题。

  3、会计

  会计学专业毕业,能够完成与财务有关的各项工作,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

  六、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派遣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村村通大学生计划”毕业生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实践相关证明,二寸近期同版免冠标准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2010年9月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赵祟峰李秀娟

  咨询电话:13945731345 13845671769

  报名地址: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通江路商贸大厦北侧)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选。各职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应达到2:1,否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审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考察。笔试和面试分别以百分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笔试时间:2010年9月5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由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考核和体验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上报主管审核并报组织和人保部门同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倒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选在黑河人事编制网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按聘用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情形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者。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健康状况不能胜任工作,患有心理、精神疾病者。

  (4)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黑河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黑河市委宣传部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黑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市办文[2008]3号)和《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黑市办文[2009]32号)文件规定,结合报社工作需要,制订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河日报社成立于1946年,隶属黑河市委,主管部门为黑河市委宣传部,属差额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黑河市委机关报《黑河日报》的编采、出版工作。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编采人员2名;夜班编辑2名(男性);广告设计人员1名;印刷技术人员1名;俄文翻译兼编辑1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热爱新闻编采、出版工作,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编采人员招聘范围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本科(二表以上)以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毕业生要求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学专业;社会在职人员具有从业经验且特别优秀(社会在职有从业经验是指在县级以上媒体工作三年以上;特别优秀是指获得地市级三等奖以上优秀新闻作品),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学历可放宽到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夜班编辑招聘范围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本科(二表以上)以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毕业生要求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学专业;社会在职人员具有从业经验且特别优秀(社会在职有从业经验是指在县级以上媒体工作三年以上;特别优秀是指获得地市级三等奖以上优秀新闻作品),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学历可放宽到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广告设计人员: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本科(二表以上)以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毕业生要求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社会在职人员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可放宽到国家全日制统招专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印刷技术人员: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本科(二表以上)以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毕业生要求印刷技术专业;社会在职人员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可放宽到国家全日制统招专科。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俄文翻译兼编辑: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本科(二表以上)以上毕业生,俄语专业,口语表达能力强,有较好文字翻译水平。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加分条件

  根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市政字〔2009〕47号)文件规定,参加“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项目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参加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派遣证(往届毕业生需由派遣地人事部门开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照片2张以及相关方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至9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黑河市商贸大厦北侧)

  咨询电话:0456—8222355

  联系人:牟利明13604568004

  关丽贤13845641386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按《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黑市办文[2009]32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应达到2:1的比例,否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总成绩2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试卷总分的20%,专业知识占试卷总分的80%。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笔试时间:2010年9月5日,笔试地点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未参加体检或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选在黑河人事编制网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九、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纪检委和黑河日报社共同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十、本方案由黑河日报社负责解释。

  黑河日报社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按照《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市办文[2008]3号)、《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黑市办文[2009]32号)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面向市区内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8名,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隶属于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担负着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管等七个方面的法规规定的全部或部分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责。始终坚持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创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目标,“强素质,树形象”,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精细化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市容市貌的改善,努力为黑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招考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

  三、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8名(男性5名、女性3名)。

  四、招考范围

  面向黑河市区内。

  五、招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黑河市区内常驻非农业户口;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在职人员;

  8、所学专业为:

  (1)法学类【法学、法律】;

  (2)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中文】;

  (3)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应用、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电子信息工程】;

  (4)土建类【工程管理、道路桥梁】;

  (5)农林类【园艺】;

  (6)公共事业管理类【城市管理、城市规划】。

  六、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2日止,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 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黑河市通江路商贸大厦东侧)。联系人:钱锋,联系电话:0456—6102286。

  2、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小2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填写《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填写审查表中的联系电话必须填写2个以上。

  3、报名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身份证、报到证;②毕业证;③在职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④“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的,提供相应的证明。

  4、经资格初审后参加笔试。应聘考生到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城路原森警支队)领取《准考证》,应聘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分数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5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人员与笔试报名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2、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按男女分别确定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按男女分别确定进入体检,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考核采取实地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

  (四)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黑河市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保局审核批准,按市人保局统一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本方案由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黑河市农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为促进黑河市农机科研事业的发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黑河市农机局直属事业单位即黑河市农机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按照《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市办文[2008]3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农机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09月,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

  (一)具体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畜牧机械、经济作物机械化装备的研究及推广;短缺、关键性农机具的研制;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研究;农业机械外贸进出口设备的技术咨询、引智等工作。

  (二)2006年黑河市农机研究所被省科技厅批准为“黑龙江省硅基材料工程技术中心”负责黑河市硅基材料的全面发展、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工作。

  (三)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国立农业大学建立多年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在国际合作、引进国外专家和技术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招聘计划

  黑河市农机研究所面向市区招聘俄语翻译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国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俄语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秀,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

  (四)工作态度积极向上,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志于投身农机科研事业发展。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9月2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黑河通江路商贸大厦北侧)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其他能有效证明考生自身学识、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免冠照片三张。(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低于1:2的比例。

  4、咨询联系电话:0456—8224719 13555241618

  联系人:刘峰光

  5、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条件全部符合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拟定,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以及其他满足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内容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面试平均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由市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全程参加与并实施指导监督。

  笔试时间为9月5日。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对进入考核和体检的考生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人事审核同意后,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招聘纪律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制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做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本方案由黑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解释。

  黑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黑河市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黑河市药品检验所系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药品检验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药品检验所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的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承担核定的检验任务,提供本行政区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情况信息;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指导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技术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和本行政区内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核定编制21名。

  二、招聘计划

  会计1人,药品检验2人(西药专业、中药专业各1人)。

  三、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严格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

  五、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品德高尚。

  3、热爱药品检验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会计人员: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会计系列专业,具有会计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药品检验人员: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药学系列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资格证,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需由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2。

  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至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黑河市通江路商贸大厦北侧)。

  咨询电话: 0456-6100961

  联系人:韩桂芬王长征

  报名时填写《黑河市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105元。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拟报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按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时间:2010年9月5日;笔试地点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拟录用人选体检事项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5、考核

  考核采取实地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确定拟录用人选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黑河市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本方案由黑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黑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黑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为促进黑河民政事业发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黑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即黑河市老年福利管理办公室、黑河市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按照《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市办文[2008]3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老年福利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9年12月,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具体负责老年福利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

  黑河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51年,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具体负责全市“三无”人员供养服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黑河市老年福利管理办公室面向市区招聘工作人员2名;黑河市社会福利院面向全市招聘医生1名,面向市区招聘护理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黑河市老年福利管理办公室招聘国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黑河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医生1名,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职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护理员1名,要求为国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秀,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

  (四)工作态度积极向上,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志于投身民政事业发展。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9月2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黑河通江路商贸大厦北侧)。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其他能有效证明考生自身学识、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免冠照片三张。(4)在职人员报名需携带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参加此次考试的介绍信。(5)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低于1:3的比例。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咨询联系电话:0456—8222904 13804560777

  联系人:吴天才

  6、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条件全部符合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拟定,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以及其他满足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1:2比例确定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内容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面试平均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由市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全程参与并实施指导监督。

  笔试时间:9月5日

  笔试地点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对进入考核和体检的考生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招聘纪律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做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本方案由黑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黑河市民政局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