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9月2日讯 《齐齐哈尔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试行办法》出台后,昨天,我市第一例申请转诊转院的患者申请获得批准。
首例申请转诊转院的申报医院是市第一医院,患者佟先生住院10多天持续高烧,医院诊治不见好转,昨天患者家属向医院申请转院到哈医大医院。医院接到申请后迅速向市医保局申报,该患者属于非特种疾病,按照新规定,市医保局予以批复。
《齐齐哈尔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试行办法》出台后,市医保局针对有关细节昨天召集具有转院资格的医院召开了具体细节解读会,市民也对此项规定的出台给予了高度评价。我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医院共有10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7家三级甲等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医院、医学院附属第一院、医学院附属第二院、医学院附属第三院、二0三医院,另外三家是专科医院分别是传染病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结核病院。这些医院住院的患者根据《齐齐哈尔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凡是符合条件的患者都可以自主转院或到省内和省外医院就医。社保局详细向各家医院解读了新规定的内容,各家医院也纷纷表示按规定落实,不延误患者诊治的最佳时间。
政策出台后,受到市民的欢迎。曾经有过办转院手续经历的吴先生说,几年前他患肝病住院,家人非常担心他的身体状况,病情确定后,家人希望能到其它城市再进行一次会诊,可是申请了很久才将转院转诊手续办下来。吴先生说,这个政策出台是市政府利民的一个重大举措,政策中很多都非常贴近百姓的需求,如果患者在外地有病可以到当地的医院就医,出院后再回本市报销,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另外患有政策规定的病种,申请手续也异常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