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凑份子,帮你去买房。在佳市实施廉租房共有产权补贴的开发项目中,回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回迁户,都可以享受到廉租房共有产权补贴,政府帮助这些低收入家庭达成梦寐以求入住新房的心愿。
记者在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佳市目前采取三种保障方式,即:实行实物配租、给予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回迁房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可享受廉租房共有产权补贴。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2008、2009两年,佳市分别在27个住宅开发项目中实施廉租房共有产权补贴。居住期间,回迁户不额外交纳房屋租金,按照小区物业的合同约定正常交纳费用。
在回迁中,申请廉租房共有产权补贴条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为上年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下、人均居住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持各区民政局或街道办事处的家庭低收入证明;下岗人员的家庭,持《再就业优惠证》即可直接办理。经过审核后,在27个项目中实施共有产权补贴每户可得1.5万元;2010年之后开工项目中共有产权补贴每户可得2万元。
为了便于回迁户办理廉租房共有产权补贴手续,各部门将联合办公,开设绿色通道。各区民政局负责对申请人的低收入情况进行现场签字认证;住房保障办负责回迁户房屋手续的审核、协议签订和资金的发放。
回迁户享受廉租房共有产权补贴之后,可随时到产权处办理产权登记,五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包括出售、转让、继承、捐赠等。五年内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上市交易的,由市住房保障办负责确定保障户返还补助资金的比例,方可上市交易。五年之后上市交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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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市实施廉租房共有产权补贴的27个项目:向阳区9个项目,西门里花园、宏光新天地、宏业嘉园、同福嘉园、福兴嘉园、学府嘉园、长安嘉苑一期、锋尚国际城、枫和万嘉;前进区4个项目,山水家园一期、山水家园二期、西林金地、枫桥河畔;东风区2个项目,隆泰佳苑、宏兴家园;郊区12个项目,昌隆世家、友谊小区、长安嘉苑二期、吉运花园、爱心家园、原物价局旧楼改造、新苑家园、长安新城一期、加油站南、万象街西、中兴村、松桦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