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7日讯 (牟维春 记者 杨禹)近日,哈尔滨警方抓获一盗窃同伴手机的犯罪嫌疑人,其供出2006年一起伙同他人抢劫强奸。
8月6日,道外区哈东新区发生一起盗窃案,在该工地打工的马某、郝某报案称半夜发现手机、现金、衣物等价值1200元的财物丢失,同住的工友李某突然消失。民警通过对现场门窗无损坏痕迹、外人没有钥匙等情况进一步分析,确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2日,经过排查,将入住在一旅店的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今年27岁,1999年因抢劫被判刑8年,2006年释放。其对盗窃同住的被害人马某、郝某价值人民币1200余元钱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从其言谈状态及前科情况分析,该人很可能还有余罪没有交待。进一步审讯,李某供认了曾于2006年8月份伙同唐某在方正县某地抢劫强奸的重大犯罪问题。据李某交待,唐某系绥芬河市绥阳镇人,二人在方正县结识。案发当日二人准备了两把尖刀和绳子,晚上8时许来到一食杂店佯装买东西敲开门,入室后先将男主人捆绑,抢劫了室内的300余元现金和一些副食后,李某看到室内有女主人,便令唐某在外面看着男主人,其将女主人拽入内室强奸,然后他又出来看着男主人,让唐某进入内室强奸女主人的犯罪事实。
团结派出所随后迅速与方正县警方联系,核实确有此案件,随后他们开始围绕嫌疑人唐某开展调查。8月24日唐某驾着一辆摩托车从山上往家走在路上时,被守候在山口的民警截获。在返回哈市的路上唐某即交待了于2006年8月伙同李某在方正县某食杂店入室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李某、唐某日前已被方正县警方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