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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一周 选择使用车主仅占3成
2010-09-08 16:57: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慧东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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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8日讯 (王慧东 记者 岳云雪)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已经推广一周,据哈尔滨市交管局统计,使用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由20%上升到30%,哈市每天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中,选择快速处理的车主仅占3成多,使用效果并不明显。

  目前使用此办法的车主不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多数驾驶员对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不尽了解。据了解,仅顾乡大队辖区每天平均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就有30起左右,其中有1/3会使用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来进行处理,而这1/3的轻微交通事故同样也是在交警的指导下完成的。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之后,事故民警首先会向报案人了解相关情况,如果符合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程序规定的,或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指导当事双方完成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但据交警顾乡大队事故科科长刘凯介绍,目前哈市驾驶员潜意识里还没有养成轻微事故“私了”的习惯,对相关“私了”操作程序也不了解,所以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不论轻重与否,也不管堵车与否,已经养成了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交警的习惯,之后听从交警电话引导(或坚持等交警来现场),还是担心后续的处理和理赔,觉得总是有个交警在现场看过比较好。

  另一个问题就是“责任难分清”“理赔难”成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主要障碍。8日10时45分,道里区透笼街与石头道街交叉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道里大队接到出警电话,记者与事故处理民警一起来到现场,在现场可以明显的看出事故成因,一辆微型面包车左转时,因为转向不足车辆右前方蹭到了前面出租车的保险杠上,车损几乎仅在百元左右,可是双方当事人为谁对谁错争论了近十分钟,直到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确定了由后车负全责,才拆除了现场,正是因为这么一起小事故,导致该路段堵车近二十分钟。

  据事故处理民警介绍,类似于这种情况的交通事故,完全符合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也很简单。而这种每天都会发生多起的小事故,多数当事双方往往因为在责任上争论,而导致事故不能进行快速处理。

  在调查中,记者还了解到,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使用快速处理办法,只要双方当事人,持双方登记签名的《黑龙江省机动车互碰轻微交通事故记录书》,或者当事人自行填写协议书(注明时间、地点、车辆信息、标明事故责任(同等、无责、全责)等内容),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后即可进行相应理赔,减少了当事双方往返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修理部门、评估机构等单位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办理手续简单。但据很多驾驶员反应,在使用轻微快速处理程序理赔过程中,还有个别保险公司,直接或者变向设置各种程序,给使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的当事人理赔增加了难度和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和限制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使用和推广。

  据交警部门介绍,快速处理其实很简单,共有5个步骤:

  1、当事人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确认发生的交通事故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

  2、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可以用手机拍)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

  3、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4、当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

  5、双方自行协商并填写《黑龙江省机动车互碰轻微交通事故记录书》,即可直接到承保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黑龙江省机动车互碰轻微交通事故记录书》:驾驶员可以通过东北网下载,或者到交警部门服务窗口免费领取)。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