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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3013万元凭证式第四期国债开售
2010-09-14 14:01:23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隋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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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牡丹江9月14日讯 9月13日,2010年凭证式第四期国债开售。当天上午,记者从我市几家银行网点了解到,至上午10点左右已有不少投资者预约认购,预计本期国债的销售情况应比收益率相同的前两期国债稍好。

  9月13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了解到,本期国债我市共发售3013万元,其中一年期1533万元,三年期1480万元。具体到各家银行,农行一年期国债的发售额度为230万,三年期为100万;中行一年期和三年期国债发售额度均为350万元;建行一年期发售额度为953万,三年期为430万;工行则只发售三年期国债,发售额度为600万。

  13日上午,记者咨询市内几家银行网点了解到,上午时已有投资者预约认购,购买额度也以大额居多,购买人群则依然是以中老年投资者居多,从上午的销售情况看,本期国债应比收益率相同的前两期国债稍好。

  银行人士表示,从利率水平上看,本期国债的利率跟此前发行的各期储蓄国债相同,并不算太高,但由于其收益比同期定期存款利率分别略高出0.35和0.4个百分点,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因此才会选择国债。对于那些在资产配置中已经买了股票、基金等较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因储蓄国债的低风险、收益稳定的特点,可趁此机会适当配置一些。

  根据公告,财政部于9月13日至9月27日发行凭证式(四期)国债。本期国债的发行总额为400亿元,其中1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2.60%;3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需按一定标准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来讲,从购买之日起,1年期和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6%计息;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1年不满2年按1.71%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52%计息。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