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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10天加班至少应得768元
2010-09-16 08:45:46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李莹 沈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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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9月16日讯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作为国家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中秋节”休假为3天,“国庆节”休假为7天,按照今年齐齐哈尔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700元计算,劳动者如果在中秋3天里均加班,总加班费最低应为224元,国庆节加班费最低为544元。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日安排的通知》,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为法定节假日,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为休息日。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期间安排加班,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不能倒休。

  记者了解到,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省规定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从525元升为700元。按此计算,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日工资,日工资应为700元÷21.75天,约等于32元。9月22日、10月1日、2日、3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算,每天最低不少于96元,“国庆节”3天应得加班费是288元。而9月23、24日、10月4日到7日按照200%的支付加班工资标准计算,每天是64元,“中秋节”2天加班应得加班费是128元,“国庆节”休假4天,应得加班费是256元。所以,“中秋节”期间3天加班,最少可拿到224元加班费,而“国庆节”7天加班,最少可拿到544元加班费。

  据悉,通常情况下,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用月工资基数除以月平均计薪日21.75,再除以日平均工作时数8,然后乘以加班的小时数,再乘以3(休息日乘2),就是劳动者所得加班工资。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