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文卫·体育  >  文卫
搜 索
黑龙江省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2010-09-20 17:26:25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米霞 王蕊 吴萌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20日讯(王米霞 见习记者 王蕊 吴萌) 中秋节和国庆节长假即将来临。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确保节日期间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把加强“两节”期间药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控药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通知明确,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群众出游、聚餐活动的特点,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深入进行餐饮服务环节肉品质量检查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问题乳制品、问题大米、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餐盒的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及食品和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强调,节日前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结合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实际,制定“两节”期间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各项管理规定,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组织力量对旅游景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农村药品市场的检查力度,切实保障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另外,通知要求,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做好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制定好相关工作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