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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再扩大 未退休居民也可参保
2010-09-22 14:33:3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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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2日讯 2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哈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再扩大,今后对具有哈市市区户籍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哈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无障碍参保。同时,将肝移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针对医疗费用报销,哈市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年提高到20万元/年,乙类药品范围由10种增加到28种,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由16种增加至36种,将肝移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支付比例可达到75%以上,并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纳入惠民行动项目,初步完成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系统,在10个区、县(市)建立定点医院60家,人均救助标准达到150元。此外,哈市实现呼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向哈市市级统筹的平稳过渡。目前,正在探索异地就医定点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