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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部分二手房中介不务正业 “现金收房”吃差价
2010-09-27 10:39:1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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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7日讯 房子挂在中介长时间卖不掉,而被中介用低价收走后,短时间就被高价卖出。近日,哈市市民冯鑫就遭遇了这样的闹心事。据悉,由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手中掌握着买房人、卖房人的信息,如果他们用现金收房再售,买房人和卖房人的利益都将受到严重侵害。为此,国家早就明文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现金收房、吃差价。

  房价被压一成

  只签委托公证

  哈市市民冯鑫告诉记者,两个月前,他委托道外区某中介公司出售一套28万元的二手房。中介工作人员告诉冯鑫,现在市场不景气,他的房产可能近期之内卖不掉,即便卖掉售价也不会很高。中介公司可以现金收这套房产,但只能出25万元。冯鑫还是坚持委托卖房,可一个月快过去了也没动静。“我多次打电话询问,中介只说不好卖,又提出以25万元收我的房子,还说正常卖也比这高不了多少。我当时因急需现金,就同意了。”这时中介又提出,只能先付一半房款,一个月后才支付剩下部分,而且先不办理产权更名,只去公证处签订“全权卖房委托公正”。

  “一个偶然机会我得知,一个朋友的亲戚从中介手中买的就是我的房子,时间就在我卖房后的一周,成交价是28万元。”冯鑫对中介这种不帮客户卖房,反而连蒙带唬损害客户利益的做法很气愤。

  近日,记者走访哈市部分房屋中介时发现,现金收房的中介不在少数。有些中介开门见山地告诉客户,现在房子不好卖,中介可以现金收房,但是房价基本都被压到九成左右。且都是签订全权委托卖房公证,不进行正规产权更名。


 

  房产部门:中介不得现金收房吃差价

  哈市房产住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介公司并不能采用现金收房。为了整顿房地产经纪行业内部规范,严打不法操作行为和违法乱纪事件,建设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出台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严禁现金收房、吃差价。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现金收房是指房屋中介机构用现金支付卖房者所需房款,获得房屋转让权,之后再加价转让给购房人的一种交易方式。房屋中介这种欺上瞒下、牟取暴利差价的做法不仅损害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

  将房卖中介

  房主担风险

  一位从业多年的中介公司经理告诉记者,由于现在二手房市场萧条,中介公司赚取的中介费少,一些不法中介就故意“压”着客户的房子不卖,然后利用“现金收房”这一手段赚取巨额差价。还有的中介将手中的房子拿去银行做抵押变现,再以低价收取更多的房产。为了减少费用,中介往往和房主签订委托房屋产权交易公证,而不是产权更名。这样的交易,房主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现金收房最大的问题除了‘吃差价’之外,房主还会遇到房子被卖了,自己却收不到尾款的情况。我就知道一例,中介公司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屋变现,资金链断裂,事情败露后,他们就将房屋抵押拿到现金后溜之大吉,将损失推到原房主身上。”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选择房屋中介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一是尽量选择规模大、口碑好的中介公司,这样可以降低风险;二是买卖双方一定要当面将价格谈清楚,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去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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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