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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设置义务监督员 社区锅炉房实现全覆盖监管
2010-10-08 17:16: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郑雷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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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8日讯(郑雷 记者 高长利)一段时间以来,哈尔滨市南岗区全力以赴做好供热管理工作,在社区内实行“供热包保责任制”,确保群众住上暖屋子。

  南岗区在供热工作中,把“保供热、保运行、保质量、保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各街道办事处指派专人掌握供热企业燃煤储备情况,及时督促储足、储够燃煤,防止因燃煤采购不及时影响城市供热。抓紧做好供热设施检修,供热锅炉、供热管网、换热站全部检修一遍,确保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确保全区供热企业10月15日开始供热系统热态试运行供热单位在10月20日准时开栓供热。

  为了确保供暖达标,南岗区强化机制建设,建立供热预警机制。制定了《南岗区城区供热系统事故应急预案》,区域供热工作实行24小时职守报告制度。对辖区内的供热企业、供热单位的供热动态进行跟踪检查,做到“日查日报”。区供热办对区内供热企业、供热单位供热基本情况建档工作和锅炉设备运行、燃煤储备情况实行固态监管。在社区内实行“供热包保责任制”。即在社区内的每一栋楼聘请供热义务监督员,社区委主任每周要到辖区内锅炉房进行巡视,检查供热企业的供热工作情况,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供热工作的好坏将被列为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街道办事处要通过走家入户,及时了解民意,掌握民情,对辖区内发生的供暖问题实行动态监管。建立供热绩效考评机制。对区域存在供热问题发现不及时、监管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信访投诉处理不及时造成后果的供热监管部门,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据了解,南岗区已经按要求把区供热办具有的行政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街道,增加了街道办事处对供热企业、单位的管理职能,初步实现了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区供热办管理权限一致的供热管理格局。包括供热企业监管、信用等级评定、企业登记、供热保障资金审核拨付等,将陆续全部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使各街道办事处成为权责相符、具备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的责任主体。从现在开始,各街道办事处就是供热建管任务的承载主体,有事就找街道办事处,供热考核工作也要考核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要掌握和随时处理各区域内供热管理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供热企业供热管理档案,全区134个社区实现辖区锅炉房供热期内监管全覆盖。针对今冬明春的供热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时监督检查,在开栓前各办事处要聘请供热义务监督员,每一处锅炉要设置一名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员定期检查供热锅炉房,重点检查供热运行、燃煤储备、开栓准备情况。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