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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供暖成要挟住户撒手锏 不交费就掐气
2010-10-12 08:41:32 来源:生活报  作者:汪洋 孙殿喜 李伟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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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着今年供暖期就要到了,哈尔滨市许多市民却有些不舒服:因为多个小区的居民接到通知:今年如果不交热费,将被掐气处理。而有的小区更提出要求,不缴清陈欠热费,也将对住户掐气。本来作为保证住户用热质量的分户改造供暖工程,却成为一些供热企业的“撒手锏”。对此,部分住户提出质疑:部分欠费或暂缓交纳热费的原因是因为供热不达标造成的,但是热企不解决不达标的问题,不返还住户因供热不达标产生的退费,反倒以欠费为由停气、限气,显失公平。“今后住户还敢投诉吗?如果投诉是不是随时面临被停热的危险?”住户赵先生忧心地表示。

  现场走访多热企立规:不交费就掐气

  近日,本报报道了南岗区征仪路花园小区住户和供热企业之间的纠纷。住户于先生认为家里从2008年冬天起供暖一直不好,热企迟迟未退供暖不达标需付的退费,于是缓交今年热费,但前不久热企却将他家位于楼梯间的分户供暖管线掐断了。对此,热企的解释为,该用户多次催缴不能缴费、态度蛮横。而于先生认为他不交费的原因是前两年供热问题一直没解决,不是恶意拖欠。经本报协商,热企为于先生家恢复了管线。

  居民董先生也遇到了同样问题。董先生来电表示,他每年都会按时交热费,但是供暖期服务却总打折扣,不仅室内温度不达标,供热锅炉还总出问题。他多次交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于是今年想缓交热费来维权,但听说热企将对不交费的住户采取掐气处理!“分户供暖是好事,保证用热质量,可现在怎么成了热企制约住户的工具了。”董先生提出质疑。

  记者走访中发现,今年供暖期前,道里区阳光颐养花园小区,南岗区文景街、辽阳街等地都发现了供热企业的这个“新举措”:不交热费就掐气,或限气、不予开栓。“他们手中有了‘撒手锏’,服务都变味了。”道里区三精家园小区居民李女士对记者表示,前几年供热企业都是上门收费,而且态度很好。可今年却大不一样了。前几天,供热企业在小区贴了通知:如果不及时交费,就不给用户开栓,所有陈欠热费都要交清才能开栓供热。

  居民质疑热企单方制约我们如何维权?

  据了解,2002年,哈市出台文件:着力解决供热工作中存在的供热方式落后、供热质量难以保证等突出问题。凡市区内未实行分户供热的居住建筑室内采暖系统均在改造之列。自此,哈尔滨市开始了分户供暖改造,以后还首推以分户供暖为基础的供热分户计量小区,让哈市的供热方式前进了一大步,一家关栓不影响其他居民用热,有效地解决了漏水维修等相关问题。

  但是,今年哈市许多小区的居民却发现,分户供暖竟成为热企单方制约住户的一大手段。“分户供暖本来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供热问题,保证供热质量,提倡先进供热方式而设立的,但现在却演变成了供热公司要挟住户的枷锁,造成了居民维权失衡的局面。”家住南岗区辽阳街37号楼6单元的住户陈先生表示,他所在的小区也采取了这种措施,供热公司要求住户必须在开栓供暖前缴清所有陈欠热费,否则就会停止供热。对此,记者在负责该小区的供热管理员崔女士处得到了证实。崔女士表示,开栓供热前住户必须缴清欠费,否则不给供热。

  采访中,众多市民表达了他们对这种现象的忧虑。市民赵先生表示,为了能够按时开栓供热,市民只能及时交费。但是遇到供热不达标、向热企索要退费等问题,以前还可以通过缓交热费来与热企谈条件,现在如何维权呢?“今后我们这些热用户还敢投诉吗?如果投诉是不是随时面临被停热的危险?”赵先生忧心地说。


 

  问题凸现相关管理办法亟待出台

  记者采访了解到,依据《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第33条,用户逾期未交热费,供热单位可以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30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正基于此,许多供热企业以欠费为名,对分户供暖的用户实行了“不交费就停气”的处理。

  可这种恶意欠费方式应该如何认定?供热企业用限气、停气的方式单方制约用户是否合理?应该如何制约?这些成为这个供暖期来临时哈市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市民陈先生认为,许多居民欠费或暂缓交纳热费的原因是因为供热不达标造成的,但是热企不解决不达标的问题,反倒以欠费的理由停气,就太不公平了。政府如果把这个权力交给供热企业,目前的管理办法只对热企有利,对于热用户却没有任何维权依据,居民该如何维权呢?

  针对供热企业利用分户供暖制约热用户的行为,哈市住房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供热企业通过分户供热改造恶意强行给热用户掐管断气的做法是不对的。哈市供热办副主任刘成伟也表示,目前供热市场的现状是供热企业与热用户之间在单打独斗,而且没有裁判,这就引发了一些问题的出现,供热企业利用分户供暖制约用户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刘成伟建议,对于市民提出的如何认定恶意欠费、如何制约热企单方限气、停气,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相关管理条例。

  编辑旁白:

  供暖是民生大事儿。去年供暖期,哈市职能部门给予了充分重视,本报也以《持续低温下供暖是最大民生》为栏目,对哈市供暖中出现的问题和举措进行了全扫描,各方合力,去年一冬,供暖指标基本上达到了让市民满意的效果。今年供暖期前,哈市又出台了多项值得市民欣喜的举措,比如:今年燃煤储备超额完成任务、提早完成检修可提前看天供热……可随着供暖期的临近和分户供暖的广泛实施,一些小区热企还制定出了另一项新举措:不交费就掐气、就限气、就不开栓。分户供暖竟成为热企制约住户的一大手段,成为今年供暖期前的“新现象”。面对这种现象,居民们大多表现出“严重质疑”:一些居民欠费或暂缓交纳热费的原因都是因为供热不达标造成的,但是热企不解决不达标的问题,反倒以欠费为由停气,是否有欠公平?热企可以以此单方制约住户,那么一旦居民交了热费后供暖不达标,居民如何制约热企?

  很多居民表示,他们愿意履行交费的义务,但是热企也应该履行供热达标的义务。热是商品,那么用户和热企就应该是公平交易的买卖双方——公平是交易的前提,所以制约必须是相互的。他们认为,如何用法规和制度来完善公平的原则,让分户供暖不仅仅成为热企单方面制约用户的“利器”,这应该是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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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