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黑龙江省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实施成效显著
2010-10-12 17:45:5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宋立群 曹曦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

  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实施成效显著

  东北网10月12日讯(宋立群刘伟记者曹曦)12日上午,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述森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省政府对民族工作十分重视,把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发展,作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民族法规、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方面取得可喜成绩。

  报告指出,我省各级政府始终把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全民民族法律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民族区域自治法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打下坚实基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实施了《自治条例》以及《蒙古语文工作条例》、《草原管理条例》等10个单行条例。健全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为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人才培养、税收优惠等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给予有力的扶持帮助。

  报告显示,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促使我省唯一民族自治地方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更加和谐稳定。2009年,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生产总值实现43.9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实现5.79亿元和2.0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9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现6,890元和6,613元;县域经济社会综合评价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全口径财政收入在全省排名已上升至第8位。

  报告还指出了我省目前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予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