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报告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显示
以法律监督的成效取信于民
东北网10月12日讯(宋立群 刘伟 记者曹曦)12日上午,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决定》颁布近一年来,全省法律监督工作呈现出视野更加开阔、重点更加突出、手段更加丰富、保障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明显的良好态势。
报告指出,2009年10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省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制定了《省检察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对全省检察机关提出了注重监督机制创新、注重加强薄弱环节,以法律监督的成效取信于民的要求。确立了“坚持科学监督观,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丰富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工作思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法律监督、注重自我监督的统一,坚持监督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统一,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统一,坚持监督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2009年10月至今年8月,查办职务犯罪1115件1561人,其中大案697件,要案70人(厅局级5人)。监督侦查活动2611件次,监督审判活动2114件次,监督刑罚执行活动1966人次。
报告指出,全省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积极主动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树立监督权威,提高监督的公信力。严格按照《决定》要求,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加强上级检察院对办案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得到纠正,错误裁判得到改正,职务犯罪得到查处。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15231人次。全省检察机关根据《决定》关于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的精神,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报告还指出了贯彻落实《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