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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出租车不打计价器可罚款千元
2010-10-15 09:48:10 来源:林城晚报  作者: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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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伊春10月14日讯(记者 刘莹)自11日起,市中心区出租轿车结束了多年讲价收费的历史,正式使用计价器。然而多日过去,仍有大部分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私自实行讲价行为,这一行为引起了广大市民的不满。针对这一现象,13日,交通部门在市中心区开展了出租轿车使用计价器专项检查,并对违规出租车进行了处罚。

  当日上午,记者随同伊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支队、伊春交通分局运管站的执法人员来到市建设局及市客运站门前,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确实有不少出租车在载客时不使用计价器。大部分出租轿车明明亮着“空车”字样,但待车靠近仔细一看,其实车内载有乘客,仅仅是司机未使用计价器而已。采访中,记者就此问题和几位出租车司机进行了交流,发现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司机认为乘客所去位置所需车费不超过5元钱,为图省事就不使用计价器。第二,乘客并不知有打表一事。第三,乘客和司机已谈好了车费。第四,个别司机忘记开计价器。这些司机都对记者表示,不开计价器,确实对乘客打车有影响。

  在当日上午仅短短一个小时的检查中,检查人员便先后查处了黑FT1499、黑FT1045、黑FT1225等10余辆违规出租轿车,检查人员当即对这些出租轿车司机开据了暂扣证,并暂扣其道路运输证。据了解,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一款规定,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和不执行出租车运价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3次以上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

  记者了解到,运输管理部门在我市出租车行业使用计价器以后,一直要求出租车必须使用计价器,并制定了相关制约条款。本报希望司机们遵守规定,一抬手的时间把事搞定,何乐而不为?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