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2010年,绥化市区将有8000户原来的棚户区居民住上新楼房。
10年前,绥化地改市时,城区是个县城的底子,星星点点几座楼房。大部分是平房区,棚户区面积在235万平方米左右。大部分房屋年代久远,棚户区里通道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由于下水道等设施缺乏,一到雨季,泥泞不堪。
绥化市市区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启动于2008年,也是在全省第一个有大动作的地市,当年就拆迁棚户区面积22万平方米,当年建成51万平方米,使2596户住房困难的居民住上了新房子、暖屋子。2009年,又拆迁棚户区43万平方米,当年建成75万平方米,又使5000户居民住进了新居。
今年,绥化市棚户区改造迈出更大步伐,市本级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由年初计划的15个扩大到25个,计划拆迁面积72.77万平方米,计划拆迁户数9690户,计划建筑面积211.0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8.6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拆迁面积60万平方米,拆迁8245户,开工面积13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8.32亿元。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绥化市还加大了廉租房建设力度,力争让没房住的困难户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继前两年一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上廉租住房后,今年又将有一批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住上廉租楼。
绥化市将棚户区改造列为民心“一号工程”和市委、市政府的大事来抓。市里专门成立了强有力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住房保障办公室和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发了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等相应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安居工程项目的落实和实施。
为突破资金瓶颈制约,绥化市最大限度地给开发企业优惠,不但吸引本地开发企业投身棚户区改造,还吸引来域外的优秀企业参与开发,使小区建设质量得到较大提升。用好土地杠杆,绥化市的回迁房屋和公益性房屋建设用地,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对配建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行政划拨土地;对其它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所得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用于回购廉租住房。在收费方面,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内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在税收方面,地方税收中,属地方留成部分全部投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