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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
2010-10-15 22:39:1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宋立群 曹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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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5日讯 (宋立群 记者 曹曦)15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最近几年我省在公路建设方面超常规发展,尤其农村公路建设更是成果突出。一方面是农村公路快速发展,另外一方面农村公路管理又需要具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来具体规范。

  现在我省农村公路大约是14万公里,投资巨大。委员在审议时就政府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村道的建设标准规定、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等问题字斟句酌,提出了细致、具体的意见、建议。有的委员说,农村公路变化很大,现在农村公路建设基本收尾了,当前重点任务就是养护与管理。建完了养好、管好,农村公路管理职责还不清楚。养护队伍、养护的责任还没有落实到位。管理的一些办法、法规还没有完善,养护资金还没有到位。在这个情况下制定农村公路条例很必要,很迫切。有的委员说,很多农民反映村道太窄,特别在农忙季节,应在3、4米宽的道路上,在500米左右的范围内设置一个会车地带,否则会带来错车的问题。有的委员建议把公路养护需要挖沙、采石这件事和生态保护并列起来,避免由于挖沙、采石护路而去破坏生态环境这类事情发生。有的委员建议,按照公路条例的说法,就县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及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农村公路的管理。有的委员建议,加大对农村公路保护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农村的爱路护路意识,把6月19日定为公路养护的宣传日,把公路养护工作做好。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