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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居民扔垃圾每日20时至次日6时30分投指定垃圾桶
2010-10-20 09:50:4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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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19日,《哈市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规定》正式出台,详细规定了居民投放垃圾和保洁人员收集垃圾的具体时间段。据悉,哈市将在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收运新体系。这是记者从哈市清扫保洁作业分级管理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源头袋装化管理:今后新建居民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使用袋装,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未实行袋装化管理的地区逐步推行垃圾袋装化投放。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和物业管理单位可以免费为居民配发垃圾投放袋。

  投放容器化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根据单元户数在小区庭院内定位设置垃圾投放桶,原则上按每40户居民1个120升桶的标准配备。居民投放垃圾袋应在每日20时至次日6时30分前完成。未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的地区,由居民自觉将垃圾投放在钩臂车斗内。

  收集运输管理:哈市各区街道办事处应按每400户平房或每500户楼房1人的标准配备垃圾收集人员,负责垃圾袋收集作业。垃圾倒运采取机动车将垃圾桶运往压缩转运站,也可将垃圾桶对接压缩车、直接将垃圾倾倒在压缩车的方式。

  哈市还将采取巡回方式收集垃圾,临街商服一律在室内临时存放垃圾,于9时和16时分两次定时投放到垃圾巡回收集车内,由垃圾巡回收集车就近倒运至压缩转运站。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