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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新农合最高报销金额调高至每人3万元
2010-10-22 09:26:33 来源:牡丹江晨报  作者: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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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牡丹江10月21日讯 牡丹江市还将在全市推进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切实解决农民看病贵问题。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落实政协委员左良军今年提出的《提高我市新农合补偿报销比例》的建议,我市新农合的最高报销金额由原来的每人1.8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最高报销金额达到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开始,在林口、海林、宁安试点后,于2007年在我市全面开展。2010年农民参合人数达932599人,参合率为98.9%,比去年提高了1.34个百分点。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基层妇幼科了解到,今年,我市市区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已将去年100元的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了今年的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财政补助51元,县区级财政补助9元,农民自缴费用30元,已逐步建立起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的新农合筹资机制。今年,新农合的最高报销金额已由原来的每人1.8万元提高到3万元,已达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而从今年4月开始,市区参合农民每年最多还可报销40元的门诊医药费,其中,在村卫生所(室)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20元的医药费。今年,我市的药品种类和医疗项目都比去年的范围有所扩大,这使得农民的受益率在不断扩大。

  同时,我市在去年只有31所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今年增加到了128所,其中,仅村级医疗机构就增加了92所。

  不仅如此,今年,我市所属六县(市)还在一至三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垫付制,即参合农民当天出院,当天就能拿到住院医院先垫付的现金,十分方便。而且,将来还会逐步在所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出院即时结报,为农民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医疗服务。同时,今后,我市还将加大稽查审核力度,杜绝医疗机构滥用药、乱检查的现象,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下一步,我市还打算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制,以切实解决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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