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哈尔滨社区公益房热费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执行民房标准
2010-10-29 07:21:3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程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29日讯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了《社区公益用房热费交缴及补助办法》。根据《办法》,从今冬取暖期开始,社区公益用房热费由市、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办法》规定,城区(在财政体制并轨前不含阿城区)所辖社区公益用房热费执行民用房标准。从2010—2011年采暖期开始,对社区公益用房热费由市、区财政按照民用房热费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出资比例为1∶1;对采取土法取暖的社区公益用房的取暖费,参照社区公益用房热费标准,按民用热费标准×实际使用面积,由市、区财政给与补助,出资比例为1∶1。阿城区(财政体制并轨前)及县(市)社区公益用房热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办法》规定,每年11月底前,区财政局将社区公益用房全额热费先行划转本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资金及时拨付相应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社区公益用房供热费到位后,市财政局将本级承担的社区公益用房热费补助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