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在商场里持卡消费,许多消费者都是先出示商场会员卡,显示出信息后再刷银行卡结账。可你知道吗?大庆有个高智商的贼,根本无需与受害人接触,就能通过会员卡透露出的个人信息猜出银行卡密码。近日,复制信用卡120多张、偷走1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张鹏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月28日13时许,大庆市的隋某报案称,他十几天前存入银行卡的6.5万元钱不翼而飞。通过银联中心查询,民警发现有人于2月16日至18日期间,先后分28次在四个地点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了隋某银行卡内的钱。视频录像显示,取款人身穿深蓝色羽绒服。让民警感觉蹊跷的是,该人取款时共计使用了11张银行卡。民警以此展开调查,发现另外10张银行卡的所有者根本不是同一个人,且对取款一事均不知情,银行卡也没有丢失或被盗。
根据线索判断,警方初步确定这个人具备专门复制银行卡的技能。民警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被害人都在同一个商场的POS机上刷过卡,由此推断这个POS机很可疑,涉及这一领域的技术人员作案几率较高。
锁定目标后,民警再次查看监控录像,发现取款人右手手背上有一个伤疤,并根据周围环境推断出这个人的工作地点是当地一家商场。经过大量排查,在某商场信息部工作的张鹏(化名)走进了民警们的视野。据了解,张鹏今年32岁,在商场内负责POS机和收款机的维修工作。
3月16日,警方根据线索将张鹏抓获,当场搜出一个U盘,发现U盘内存有用于作案的软件和6000多条个人银行卡信息、身份信息,并在其办公室中搜出用于作案的电脑及读写卡器等制作银行卡的专用设备。
据张鹏交代,2008年11月至2010年2月,他利用工作便利,在POS机的程序中窃取了大量消费者的银行卡信息。“许多来商场消费的顾客都有会员卡,每次刷卡消费都要先出示会员卡,我窃取了银行卡信息后,再根据银行卡对应查找会员卡,根据会员卡上的信息(例如生日、联系电话等)破解密码。”张鹏说,为了复制银行卡,他从网上找到专门制取银行卡的软件,利用电脑和单位的读写卡设备,将盗取的银行卡信息写到商场的购物卡上,复制成银行卡。据了解,张鹏先后复制个人银行卡120多张,破解密码的有50多张,从卡中取出现金的有20多张,涉案金额10余万元。
警方提醒消费者,设密码的时候不要设置与已登记过信息有关的数字,最好不要把生日和电话号码设置成密码。